随着国内企业进一步扩大境外投资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参与到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境外投资项目如何避免踩雷,就成了企业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
国家根据不同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由发改委会同其他部门提供宏观指导、投向导引和综合服务。境外投资项目在投资前分别需要发改委给出备案或核准完成证明、商务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给出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再向银行办理外汇汇出手续,其中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办理没有确定的前后关系。
什么是ODI?
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对外直接投资的英文简称。
指我国企业、团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的投资,并以控制国外或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参与国际分工 , 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
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这里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这里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二)哪些类型的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备案?哪些需要核准?
答: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实行核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这里所称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1)房地产(2)酒店(3)影城(4)娱乐业(5)体育俱乐部
(6)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项目类型: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非敏感类项目,指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①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下同)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②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③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前期费用规模较大的,也可提出核准、备案申请,通过后的前期费用可计入中方投资额。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的项目,应当由投资额较大一方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核准、备案申请。如各方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核准、备案申请。①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备案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备案机关提交。②项目备案表格式文本及附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③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收到备案表后5个工作日内,会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需要补正的内容。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以下称“附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https://www.ndrc.gov.cn/fggz/lywzjw/zcfg/201712/t20171226_1047050.html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https://www.ndrc.gov.cn/fggz/lywzjw/zcfg/201802/t20180211_1047052_ext.html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http://hzs.mofcom.gov.cn/article/zcfb/b/201801/20180102703963.shtml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3号):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409/20140900723361.shtml

已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变更投资地点: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变更主要内容和规模: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变更中方投资额: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中外方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拟增加中方投资额的,还应提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⑤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6)变更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情况附送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