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联盟 机构成员目录
瑞典-中国技术转移中心; 新西兰-中国自贸协会;西班牙阿拉贡对外发展局; 阿根廷拉里奥哈省政府驻深圳代表处 ; 意大利-中国贸易发展促进会;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驻中国商务代表处; 俄罗斯南部联邦经济促进会;瑞中企业家协会; 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深圳办公室; 比利时-卢森堡-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国家商会; 瑞士瑞中投资促进协会;巴中协会深圳代表处;爱尔兰投资发展局;日本商工会;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商务处深圳联络处;布鲁塞尔外国投资与贸易促进局;中国哥伦比亚商会;巴中工商总会;法国罗纳-阿尔卑斯大区企业国际发展协会; 韩中经济贸易促进协会深圳代表处;法国工商总会;丹麦哥本哈根投资促进局;德国商会; 以色列驻华贸易代表处深圳联络处;欧盟商会;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韩国商工会;加拿大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俄罗斯萨玛拉州工商会中国代表处;卢旺达投资与出口促进局中国代表处;匈牙利创新与技术中心;加拿大大西洋商会;中埃南方商务理事会;法国维埃纳省中国办事处;新加坡科技企业家俱乐部;以色列-中国技术转移中心;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市驻深圳代表处;保加利亚中国商会;芬兰诺鼎联盟;芬兰政府投资促进署;芬兰圣纳约基市投资促进署 ;芬兰 VIEXPO 出口促进会 ;芬兰圣纳约基应用科技大学 ;芬兰商会劳马地区分会;芬兰商会西海岸分会 ;芬兰圣纳约基科技园 ;新西兰商业联合会;德中经贸合作总会;法国-深圳投资促进会;巴西工商总会;泰国国际商会;马来西亚雪兰莪皇室;泰国国际认证孵化中心;马来西亚一带一路总商会;新西兰商业联合协会;美国CEO俱乐部深圳代表处;中巴联合软件发展协会;中以高科技合作促进中心;中阿经济文化联合会;缅甸中央合作社;匈牙利创新与技术中心;泰王国驻广州领事馆;中国伊朗创新中心;马来西亚中国国际智库;东北亚国际商会联盟;中国国际贸促委深圳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中心;深圳市质检会、粤港澳大湾区质量认证促进国际贸易专委会(排名不分先后)
未完,略
本站由 珠海耐思智慧 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号码: 粤ICP备090638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123号
声明:本网站中所使用到的其他各种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字体等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权利所有人发现,请及时告知,以便我们删除版权内容
走出去之三:胡秘给您介绍合法成为泰国公司大股东和地主的办法!
办法有很多,就看您能不能沉下心来!
接上篇的BOI审批内容,咱们引申了这个问题,如何 合法成为泰国公司大股东的办法。。。。那就不得不提到泰国的《外国人经商法》 :
说透了把,这是一份管制外侨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律,旨在使国家的经济贸易保持平衡状态,并使外侨在泰进行的商业活动在经济整体上对国家有所贡献,规定一部分业务为本国人民的保留职业。当需要办理登记各种商务行业时,必须参照本法律条文作为申请办理的依据。
受管制经营的业务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业务。
1.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
2.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
3.牧业
4.林业、原木加工
5.在泰领海、泰经济特区内捕鱼
6.泰药材泡制
7.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
8.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
9.土地交易
第二类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
1.生产、销售、修理。
a.枪械、子弹、火药、爆炸物。
b.枪械 、子弹 、爆炸物有关配件。
c.武器、军用船、飞机 、车辆。
d.一切战用设备的机件设备或有关配件。
2.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
a.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投资业务。
b.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数据、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
1)涉及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
2)木雕制造
3)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
4)泰国民族乐器制造
5)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
6)涉及泰国传统工艺的盘器、碗器、陶器制造
c.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
1)蔗糖生产
2)海盐生产、矿盐生产
3)石盐生产
4)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
5)家具、用品制作木材加工
第三类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
1.碾米业、米粉和其它植物粉加工
2.水产养殖业
3.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
4.胶合板、饰面板、 刨木板、 硬木板制造
5.石灰生产
6.会计服务业
7.法律服务业
8.建筑服务业
9.工程服务业
10.工程建设,但不包含:
a.外国人投入的最低资本在五亿铢以上的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的公共设施、 交通设施建设
b.部级法规规定的其它工程建设
11.中介或代理业务,但不包含:a.证券交易中介或代理,农产品期货交易、有价证券买卖服务;b.为联营企业的生产、服务需要提供买卖、采购、寻求服务的中介或代理业务;c.为外国人投入最低资本一亿铢以上的,营销国内产品或进口产品的国际贸易企业提供买卖、采购 、推销、寻求国内外市场的中介或代理业务
12.拍卖业,但不包含:a.国际性拍卖业,其拍卖标的对象不涉及具有泰国传统工艺、考古或历史价值的古董、古物、艺术品之拍卖;b.部级法规规定的其它拍卖。
13.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产或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14.最低资本总额少于一亿铢的百货零售业,最低资本少于二千五百万铢的商店
15.最低资本少于一百万铢的商品批发业
16.宣传广告业
17.旅店业、不含旅店管理
18.旅游业
19.餐饮业
20.植物新品种开发和品种改良
21.除部级法规规定的服务业以外的其它服务业。
准予外侨经营的业务。
若外侨有意经营《外企法》管制的业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向泰政府申请经营特许证
2.泰政府与外国政府达成协议的经营项目
3.依投资促进法获特许经营的业务
4.经商业部部长签发准予经营的第二类业务或商业登记厅厅长签发准予经营的第三类业务。
国外法人企业为设立国际贸易代表处,及跨国公司为设立区域办事处的申请事宜,外侨除可按上述第四条规定进行有关业务外,国务院还特地规定国外法人企业可申请设立国际贸易代表处,跨国公司可申请设立区域办事处。并为简化外侨根据外侨工作条例申请在泰从事商业活动及负责办理有关事务,官方主管部门由商业登记厅一处统管(ONE STOP SERVICE),为外侨申办设立办事处事宜提供方便。有关本事项的规定具体如下:
1.设立国际贸易代表处及区域办事处,在经营性质上归属于《外企法》规定的第三类的服务行业。
2.凡需在上述营业处所担任工作的外侨,可在国际贸易代表处或区域办事处准予成立后,向商业登记厅申领工作许可证。
3.凡属准予设立国际贸易代表处或区域办事处者,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如下:
a.该代表处可从事的业务:
1)为总办事处在泰寻找商品供货商或服务项目提供者。
2)为总办事处在泰购买或定做的商品之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为总办事处售予代理商或使用者的商品进行介绍。
4)为推荐介绍总办事处的新产品或新服务项目,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
5)向总办事处汇报在泰进行的商业活动情况。
b.区域办事处可进行的业务:
1)代总办事处在本区域的分公司或联营公司进行协调联系和监督管理工作。
2)提供业务咨询及经营管理的服务。
3)人员的培训业务。
4)财务管理业务。
5)对市场的管理和市场推销的筹划。
6)产品的发展工作。
7)为业务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服务。
区域办事处无权与所在国的任何个人或法人企业进行接受订购、售卖或洽商业务等商务活动。
4.代表处和区域办事处在泰进行的业务,须属于非收益性的业务。
5.代表处和区域办事处的所有活动开销,均由国外母公司支付。
6.负责办理登记部门。
外侨需要申领各种许可证或证明书时,可向登记部门申请如下:
1)办事处地点设于曼谷、暖武里府、北榄府者,可向商业登记厅商务登记二处外侨事务部主管人员申请办理。
2)办事处地点设于其它各府者,可向所在府的府级商业办事处或地区商业登记中心主管职官申请办理,也可赴上述1)条之官方部门洽办。
7.手续费
(1)许可证
a.属法人单位者,按资本注册额缴纳,每5,000铢缴纳5铢,最高收费限额不逾10,000铢,不足1,000铢部分,以1,000铢缴费标准缴纳。b.属个人办理事项者,每件交1,000铢。c.根据特定条例第13条规定申领特许证者,以上述甲、乙项半数计费。
(2)申领许可证代用本 100铢。
(3)鉴证文件,每件 50铢。
(4)申请复印文件并予鉴证,每件50铢。
(5)为现有登记注册文件出具某登记事项证明,每件 50铢。
8.准予从事商务的外侨应履行事项
(1)应将许可执照悬挂于办事处所的醒目处。
(2)若许可执照主要内容受损坏或遗失,应于发现受损或遗失日起15天内,向登记部门主管申领代用照。
(3)当持有执照者需结束营业,或需迁移办公、营业地址时,应于营业结束或地址迁移日起10天内向登记主管部门报备。
(4)执有营业执照的外侨、持有外侨性质法人之股份或为外侨性质法人之股东的外侨,需要加入作为任一两合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或拥有该公司的股份,而所拥有股份超出三分之一者,或需购买该公司企业者,都须经商业登记厅厅长审批后进行。
9.国外总公司应提供的文件
根据《外企法》规定,外国企业需在泰设立分公司者须提供下列文件:
(1)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予某人代表总公司在泰负责办理登记和处理设立分公司的一系列事项
(2)上项受委托人的护照。
(3)公司组织大纲和公司章程。
(4)公司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商业执照
上述各项文件,须由总公司所在国的公证处和由泰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譣证有效。但受委托人之护照不必经公证处验证。
经公证处验证的文件使用期限自公证书发给日起至公证书随申请书上交日止六个月内有效。
因此我们看出来了,依照外国人经商法,中国人要合法成为泰国公司的大股东,要尽量选择行2.3类行业!
但以上也不是绝对的!在泰国,您永远有 第二个选择!
第二个办法是向BOI申请特别优惠批准。有些类似于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职能。
特别优惠分为 2种,一种是税收优惠。一种是可以独资或占有大股,可以买地的优惠。有些项目可以符合享受优待。
具体详情,请向我机构咨询、填表申报!
专业提供走出去泰国官方资讯,一站式双语服务,投资审批及注册泰国公司,泰国法律咨询等泰国本地化服务。欢迎您的咨询。
电话:13058080805胡秘 0755-331687383
微信 QQ2965581 669232580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国际交流平台3F
微信公众号:中泰一家亲 网站: WWW.66001.org